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免试入学招生计划确定了拟录取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2日-24日,共3天。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2日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免试入学招生计划确定了拟录取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2日-24日,共3天。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