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戏曲音乐考试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专业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戏曲类(戏曲音乐)专业地方剧种器乐应具备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主要考查考生器乐演奏和伴奏能力,以及对秦腔、陇剧剧种唱腔、曲牌的理解和表达能力。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器乐演奏、简谱视唱、简谱视奏、乐理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器乐演奏180分、简谱视唱40分、简谱视奏40分、乐理40分。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器乐演奏(180分)
器乐演奏包括本剧种文场主奏乐器专业、文场伴奏乐器专业和武场打击乐专业。
文场主奏乐器专业根据报考的剧种确定乐器种类。考生自选一段乐曲、曲牌或技术片段进行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不得带伴奏。唱腔演奏一首本剧种唱腔的伴奏,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文场伴奏乐器专业根据报考的剧种确定乐器种类。考生自选一段乐曲或技术片段进行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不得带伴奏。并需演奏本剧种唱腔、曲牌各1段,每段时长不超过5分钟。
武场打击乐专业为板鼓等主奏乐器。由考生自选一段乐曲、曲牌或技术片段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不得带伴奏。与打击乐器(大锣、铙钹、小锣等)共同演奏1段本剧种锣鼓合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
(二)简谱视唱(40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读谱能力,以及音准、速度、节奏、力度、表情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面试。考生现场抽取试题,一次性视唱。
(三)简谱视奏(40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视奏能力,演奏的音准、节奏、以及对不同旋律技法的现场表现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现场抽取试题,一次性演奏。打击乐采用锣鼓经谱视奏。
(四)乐理(40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
考试形式与要求:笔试。考试时长为90分钟。
四、考查范围
(一)器乐演奏的曲目自定。